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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路总段副段长等人贪污118.5万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陈霞)继兰州公路总段总工程师李发林涉嫌贪污公款167万元,收受贿赂54.6万元被兰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9月26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兰州公路总段副段长兼甘肃五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亚平涉嫌贪污43万元,兰州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杨泽涉嫌贪污、受贿75.5万元,两人已分别被公诉机关起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据了解,目前兰州公路总段系列贪腐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涉案行贿人、受贿人及贪污公款者将因其罪行纷纷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兰州公路总段工程处在“西长凤公路工程”招标期间,工程处下设生产经营部主任张亚林(另案处理)从办公室领取投标工程结余款23万元。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工程处处长王旺劝(另案处理)和张亚林将工程结余款23万元向马亚平汇报后,马亚平以招投标还人情为由,让张亚林将23万元送到其家里。2011年春节期间,马亚平赴海南、广州等地旅游,2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10年11月,在“西长凤公路工程”施工期间,马亚平电话通知该项目经理齐宏伟(立案处理)准备20万元用于工程投标,齐宏伟便以虚构机械租赁方的名义,倒出20万元后交给了马亚平。案件在侦查阶段,马亚平拒不退还赃款。

  2010年9月至12月,在G109线维修工程中,时任兰州公路管理段副段长的杨泽与张守红(另案处理)商量后,通过沥青供货方甘肃恒通交通设施公司倒出工程款134万元,其中杨泽贪污20万元。此后,杨泽先后多次通过工程承包商倒出工程款53万元据为己有。除此之外,杨泽还利用副段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受承包商感谢费2.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马亚平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公款4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杨泽伙同其他公职人员贪污公款134万元,个人实际分得7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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